四川佰昇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威远县东辰贸易有限公司、四川花园宝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024执1705号
威远县东辰贸易有限公司、四川花园宝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1024民初1465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威远县东辰贸易有限公司与四川花园宝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70000元。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四川花园宝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此案已收取执行费950元,诉讼费申请人负担)。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