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与沧州渤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冀0922民初2699号
原告黄勇,男,汉族,1970年生,住青县。
被告沧州渤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1737364300P。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
本院在审理原、被告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8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7610元,由原告承担。
(此页无正文)
审判员*颜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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