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历代古建筑传承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历代古建筑传承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323执1589号
申请执行人:淄博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6U,住所地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79甲8-1号。
法定代表人:张育铭,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西历代古建筑传承保护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7B,住所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长征后街6号。
法定代表人:王利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淄博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历代古建筑传承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323民初15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保证案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或扣划被执行人山西历代古建筑传承保护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75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尹纪锋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  周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