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国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银教育多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191执恢140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国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下城区西文街325号901室,组织机构代码143247369。
法定代表人:钱国兴。
被执行人:杭州华银教育多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文渊北路166号,组织机构代码726591233。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64年02月11日出生,住所地杭州市江干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浙江国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杭州华银教育多媒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20)浙0191执2077号】,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