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富士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富士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1202执859号
长沙富士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20)湘1202民初5281号民事判决,在执行你们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因被执行人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已将本案涉案标的款163333元支付于申请执行人长沙富士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长沙富士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的结案申请,同意以163333元结案,本案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