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魏县第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河北省魏县第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6执21207号
河北省魏县第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河北省魏县第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697617.7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697617.78元,本案执行费49376元被执行人已缴纳。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河北省魏县第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河北省魏县第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津0116民初2425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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