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东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东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禧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8)吉0105执623号
吉林省东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禧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吉林省东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禧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了给付义务:被执行人中禧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吉林省东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63748元。(2018)吉0105民初87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18)吉0105民初87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