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海狄铁路维护有限公司

山西海狄铁路维护有限公司与孙某某、王某借款合同执行保全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夏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晋0828执保109号
山西海***维护有限公司、***、**:
本院民事团队于2019年12月24日向本院执行局移送(2019)晋0828民初1701-1号诉讼保全裁定书,经立案庭立案后予以实施。申请保全人山西海***维护有限公司提供被保全人明确的财产信息:位于运城市盐湖区黄河大道美景天城11号楼4单元;并以其公司财务工作人员霍苗苗的银行存款60000元作为担保。本案保全情况为:查封被保全人***、**名下位于运城市盐湖区黄河大道美景天城11号楼4单元的房屋,查封期限为十二个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保全案件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如对保全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夏县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