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遥墙街道鸭旺口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1执1849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恒大城****。
法定代表人:孙福峰,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遥墙街道鸭旺口村民委员会,住所地,住所地济南高新区遥墙街道鸭旺口村iv>
法定代表人:胡民。
申请执行人山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遥墙街道鸭旺口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济南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济仲裁字第0472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裁决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8月6日立案执行。
经查,本案执行标的为6418724.56元,被执行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遥墙街道鸭旺口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在济南高新区遥墙街道鸭旺口村。本院认为,被执行人住所地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且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为便于案件执行,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指定由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于文诚
审判员  邢攸军
审判员  顾 泉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冯英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