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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增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青海天瑞物业管理公司某某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青2801民初1836号 原告***增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市泰山南路与建材巷交叉口东西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1MA754YGG1A。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青海岿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青海岿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青海天瑞物业管理公司***分公司,住所地***市小岛民乐苑小区南楼1号楼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1698535399F。 负责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1968年3月31日生,汉族,江苏省无锡市人,青海天瑞物业管理公司***分公司经理,住***市。 原告***增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青海天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4日立案。原告***增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其申请撤诉理由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增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72元,减半收取计386元,由原告***增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