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连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安徽中连建设有限公司,六安市叶集区某某人民政府(2021)皖1504执97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1504执9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94年6月4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

被执行人:安徽中连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长丰县。

被执行人: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中连建设有限公司、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当事人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皖1504执9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述东

审判员  孙 敏

审判员  赵爱华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

书记员  张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