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122执保960号
申请人:河南聚仁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李青霞,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荣荣,河南华融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葛少博,河南华融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河南田川博泰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国升。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功臣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作出(2021)豫0122民初6744号民事裁定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八十六万六千四百一十八元八角。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黄自强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 刘剑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