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8)吉0881执804号
四川省岳池县石垭建安总公司、四川省岳池县石垭建安总公司普安分公司:
四川省岳池县石垭建安总公司、四川省岳池县石垭建安总公司普安分公司与吉林省松电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28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28200.00元,其中,本金200000元,利息19500元,迟延履行利息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双方自行交付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四川省岳池县石垭建安总公司、四川省岳池县石垭建安总公司普安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吉088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