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庆强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杭州庆强建设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浙0182执101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公民身份号码***,汉族,住江西省上饶市。 被执行人:杭州庆强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建德市大洋镇。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杭州庆强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浙0182诉前调确704号裁定书,于2022年5月25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154330元。执行过程中,因杭州庆强建设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案的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浙0182执101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执行员***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