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黔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兴仁市兴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23执128号
贵州黔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兴仁市兴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贵州黔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仁市兴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30日向我院确认,申请执行人贵州黔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自行达成执行和解。本院于2021年9月13日对本案以终结执行(和解长期履行)方式结案。现通知如下:
(2020)黔23执128号案件本院予以结案,结案方式为终结执行(和解长期履行)。
如被执行人不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申请恢复对(2017)黔23民初118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