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302执2567号
***、湖南省德星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3年7月5日立案执行的(2023)湘1302执2567号***申请执行湖南省德星建设有限公司工伤待遇争议一案,依据娄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案字(2022)第443号仲裁调解书,被执行人湖南省德星建设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及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5000元,被执行人湖南省德星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