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赣0681执66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相,男,1970年9月27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贵溪市人,住江西省贵溪市。
被执行人:***,男,1973年2月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贵溪市人,住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
被执行人:铭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2019)赣06民终181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原告**相诉被告*发财、铭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2019)赣0681执664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