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达建设有限公司

海盐县武原镇加海钢管出租站、浙江亿达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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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浙0424执2266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海盐县武原镇加海钢管出租站。住所地: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北西路海湾桥西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424MA2EW3HL68。
被执行人:浙江亿达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升东路211号东升大楼1幢101、2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751177990D。
本院在执行海盐县武原镇加海钢管出租站与浙江亿达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0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海盐县人民法院(2021)浙0424民初41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陆广宇
审判员方照林
审判员林少辉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