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冀1102执保569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锐赢防水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衡水市开发区永兴**路**号,组织机构代码:09228724-7。
法定代表人刘毅,经理。
被执行人榆林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陕**省榆林市榆阳区**沙王家楼村小学**侧组织机构代码:56712182-3。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河北锐赢防水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榆林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7)冀1102民初2529号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已经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帐号存款。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7)冀1102执保56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曹少峰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 宋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