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世圆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吉林省世圆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长某某车厢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92执保385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世圆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总经理。 被保全人长***车厢集团有限公司,住汽车产业开发区长沈路4666号。 法定代表人:**选,系公司董事长。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世圆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长***车厢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吉01民终541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3年3月15日立案保全,冻结被保全人长***车厢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在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内存款689827.36元(实际冻结84010.36元,冻结期限壹年,冻结日期2023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查封被保全人长***车厢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长沈路4666号,权利证号:51XXX24,丘地号:XXX(查封期限叁年,查封日期2023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4日)。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院(2023)吉0192执保385号执行裁定书中的保全事项现已保全完毕。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