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世纪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世纪某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潍坊巨富混凝土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704执672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办袁刘李村南、眉南路以东。
被执行人:潍坊巨富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潍坊市高新区新昌街道南冯村南。
申请执行人山东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潍坊巨富混凝土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704民初2165号民事判决已立案执行。现申请执行人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递交撤回执行申请书,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该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0704执672号案件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郭亮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
法官助理 张运
书 记 员 连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