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丰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724执2534号
申请执行人:***,女,1947年2月11日生,汉族,住临朐县。
被执行人:**,男,1973年11月12日生,汉族,住临朐县。
被执行人:山东丰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4554359779P,住所地临朐县张衡路与站前街交叉路口处。
法定代表人:孙志顺,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丰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临朐县人民法院(2021)鲁0724民初325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7月29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山东丰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临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