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3执5284号
***、陕西西周生态物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西周生态物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1民终138号民事判决书及本院作出的(2020)陕0113民初1611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西周生态物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05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陕西西周生态物业有限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执行案款8841.5元,并向本院缴纳执行费50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5284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06月10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