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九强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管业有限公司、山东九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鲁0391民初1532号 原告:山东**管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302730679596M,住所地桓台县果里镇***。 被告:山东九强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3703216613657798,住所地淄博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南。 原告山东**管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九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山东**管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山东**管业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东**管业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尹 兵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