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5执保9号
通化芃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案在执行申请人通化芃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依据(2022)吉05民初29号作出(2022)吉05执保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账号为440016420350********)账户内2500万元。实际冻结520万元,轮候冻结1980万元。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附:查封信息告知书壹份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