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晖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抚顺中誉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404执1162号 申请执行人:抚顺中誉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404683743136W,住所地抚顺市望花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4521718H,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景观路16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抚顺中誉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与***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证,本案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财产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需要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如发现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持本通知向本院重新申请强制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辽0404民初95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 勇 审判员 赵 刚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郑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