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113执保4号
申请保全人:****淂威节能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
法定代表人:石绍广,该公司董事长。
被保全人:奇台县金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昌吉州奇台县。
法定代表人:徐雷,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保全人****淂威节能装备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奇台县金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8)鲁0113民初258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奇台县金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5万元。
案件申请费2770元,由申请保全人****淂威节能装备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韩广峰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书记员 陈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