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2021年薄弱学校改造中央资金项目工程彩钢板厚度和用钢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存在偷工减料的违法行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参照《深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序号148﹞第一种情形的规定被罚款88750.63元,直接负责人赵甲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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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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