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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683执4095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中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2021)浙0683民特596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于2021年12月19日立案执行。现由于被执行人浙江中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