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立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北立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鄂0921执153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立成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孝昌县陡山107国道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21691794240K。 被执行人***,男,1965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孝昌县人,住孝昌县。 湖北立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鄂0921民初941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1月21日立案执行,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人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鄂0921执153号案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