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青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青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焦作市园林绿化中心合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豫0802执保180号
河南青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你与被申请人焦作市园林绿化中心合同纠纷一案,你于2020年6月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0年6月5日作出(2020)豫0802执保180号,依法对被申请人焦作市园林绿化中心名下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保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