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富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固安县富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冀1022执778号
固安县富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男,1965年12月3日出生,住所地固安县固安镇新源东街,联系电话1383262****
法定代表人:章汉英
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男,1968年5月12日出生,住所地高碑店市
法定代表人:邸统森
固安县富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固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1022民初2316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5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固安县富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固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1022民初2316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付春山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张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