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宏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河北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北宏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井陉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冀0121民初17号
原告河北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宏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张令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5日立案。原告河北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河北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