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冀1026执92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河北万隆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文安县。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河北万隆钢结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文安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27日作出的(2016)冀1026民初21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6年6月8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文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1026民初21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在终结执行程序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