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213执27号
申请执行人:浙***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广州旭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旭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