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富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与东营富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983执保1006号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东营富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于2021年4月25日作出(2021)鲁0983民初279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85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1年4月27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2021年4月28日轮候冻结被申请人东营富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东营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账户存款,冻结期限一年。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1)鲁0983执保1006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