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983执保1006号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东营富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于2021年4月25日作出(2021)鲁0983民初279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85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1年4月27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2021年4月28日轮候冻结被申请人东营富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东营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账户存款,冻结期限一年。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1)鲁0983执保1006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