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安徽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0321执3564号

申请人:***,男,1988年4月2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怀远县。

被执行人:安徽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69号西湖国际广场13座20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95190426L。

法定代表人:吴爽,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2019)皖0321执356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石修峰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田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