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帝升机械有限公司

辽宁海帝升机械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宁0521执1372号
辽宁海帝升机械有限公司(单位):
本院受理的(2018)宁0521执1372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将判决(调解)书确定的标的额62370元已执行到位47660.9元,下剩执行款14709.1元你公司自愿放弃。现已结案。现将本案执行基本情况告知你(单位),以供核实之用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高建宁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书记员  沈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