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湘0211执846号
申请执行人:株洲市石峰区双盈建筑器材租赁中心,经营场所株洲市石峰区。
经营者:***。
被执行人:上海宝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310号F210室。
法定代表人:宁威。
被执行人:***,男,1968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醴陵市。
被执行人:***,男,1972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醴陵市。
申请执行人株洲市石峰区双盈建筑器材租赁中心与被执行人上海宝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