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812执2291号
申请人:济宁市兖州区亚威通泰公用设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82676839949E。住所地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巨兴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黄建梅,该单位。
被执行人:***,男,1983年04月02日出生。汉族,住济宁市兖州区。
申请执行人济宁市兖州区亚威通泰公用设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长期履行。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曹福强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 赵 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