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冀0826执保368号
关于丰宁满族自治县合力商砼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4月25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
对被申请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予以保全。
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
对被申请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中国建设银行的1350××××0717、1300××××4422账户;中国农村商业银行的5605××××3566账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9300××××6691账户予以保全完毕。
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6500000.00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580078.03元,冻结期限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6日止。
经查将不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
因被申请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河北农村商业银行的5450××××2319账户为农民工工资监管账户,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3条规定,不得进行司法查封、冻结、划拨,故相关部门无法协助办理冻结业务。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