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宏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诉讼财产保全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冀0826执保368号
关于丰宁满族自治县合力商砼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4月25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
对被申请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予以保全。
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
对被申请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中国建设银行的1350××××0717、1300××××4422账户;中国农村商业银行的5605××××3566账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9300××××6691账户予以保全完毕。
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6500000.00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580078.03元,冻结期限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6日止。
经查将不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
因被申请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河北农村商业银行的5450××××2319账户为农民工工资监管账户,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3条规定,不得进行司法查封、冻结、划拨,故相关部门无法协助办理冻结业务。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