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吉隆电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某某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冀0825执保47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隆化县吉隆电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隆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825财保29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隆化县吉隆电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资金145000.00元予以冻结。本院于2021年3月23日将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