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与***、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会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川3426执44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1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四川省隆昌县人,村民,初中文化,住四川省隆昌县。 被执行人:***,男,1982年1月6日出生,汉族,四川省会理市人,住四川省会理市。 被执行人: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科园三路4号1栋12层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75763380A。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2023年3月8日申请执行人依据四川省会东县人民法院(2022)川3426民初272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65276.00元,执行费879.0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2022)川3426民初2724号民事判决因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上诉,致使该文书尚未生效。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陈 捷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