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瑞 安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381执5300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全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全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浙瑞安劳人仲案(2023)970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11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全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381执5300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