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拓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拓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某某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16民初14750号 原告:如业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450号附1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5URDTL28。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被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C座6层6-09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74665940XA。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被告:重庆***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镇四通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60811F3C。 法定代表人:陶坤宏,职务不详。 被告:重庆市拓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5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2711627395X。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本院在审理原告如业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拓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0日立案,原告如业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如业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书记员  何 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