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亿元建设有限公司,利辛县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执行实施用)
(2021)皖1623执保535号
利辛县人民法院与安徽亿元建设有限公司、***(2021)皖1623执保535号一案,利辛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皖1623民初1511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实施办理。
二、本案由法官王雷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利辛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