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122执保685号
***、果金标、广西鼎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凯斯博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果金标、广西鼎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凯斯博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5日依据本院已经生效的(2020)桂0122民初428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11月6日已解除对广西鼎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20×××10银行存款240861.00元的冻结。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桂0122民初428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解除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