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晟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三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626执1007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晟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平江县伍市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丁可,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湖南三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平江县瓮江镇口水咀。
法定代表人余稳湘,总经理。
关于湖南晟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湖南三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4月23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5月10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