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402执恢682号
申请人:德州六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红东路5118号。
法定代表人:隋小林,总经理。
被执行人:德州乾园新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前后李村幸福大道98号。
法定代表人:韩梅,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主动将执行款交至本院账户,本院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19)鲁1402民初3856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审判员 王会雨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朱 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