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荣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端州区康宏五金店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1202执2405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端州区***金店与被执行人广东荣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广东荣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李华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广东荣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自行将案款487843.3元汇入本院指定代收支账户,扣减本案申请执行费7078元后,申请执行人端州区***金店实际受偿案款480765.3元(已含货款、违约金以及迟延履行利息)。目前前述相应款项已退付给申请执行人端州区***金店,因此,本院作出的(2019)粤1202民初1920号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可办理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五组联系,联系人:覃卫平、赵志豪,联系电话:0758-2755796,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西侧,邮编52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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